一、舉行婚禮未領證事實婚姻有效嗎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舉行婚禮未領證事實婚姻沒有效,因為我國法律并不承認事實婚姻,男女同居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按照非法同居關系處理。男女雙方必須經過結婚登記,才能成為合法的夫妻。
合法的婚姻是雙方當事人符合法律規定的到當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確定夫妻關系的民事法律行為。合法的婚姻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
2.不得有法律禁止結婚的情形。如近親、患有醫學上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人。
3.必須是男女異性結婚。我國民法典不允許同性結婚,不承認同性婚姻關系。
4.必須是夫妻雙方自愿結婚。
5.雙方都沒有配偶。
二、事實婚姻的財產怎么分
對于事實婚姻的財產分割,也是將事實婚姻期間的財產依照同居共有財產來分配。共有財產的分割方式有:
1.協議分割,必須以書面形式予以分割;
2.起訴分割,即由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3.其他分割方式。
三、事實婚姻算重婚嗎
事實婚姻也可以構成重婚,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找法網提醒,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時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后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后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