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糾紛案例
張某父母在結婚之前就買了一套房子給我,房產證上的名字是張某的,現在離婚時需要進行財產分割,不知道這個房子是不是屬于我的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房屋應該屬于誰?
(相關資料圖)
解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主要包括夫妻雙方個人勞動所得、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同時也包括婚前各自為結婚所購買的財產。
你這房屋屬于婚前父母購買給你的,而且房產證上寫的是你的名字,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該房屋屬于你個人婚前財產,在離婚進行財產分割時,該房屋應該你所有。
購買房屋時要注意哪些
1、查產權交易是否有限制
如果房屋存在被抵押、被列入拆遷范圍、土地性質為集體所有或者劃撥、安置的房屋,都具有一定的交易限制,如果是屬于學校、醫院等單位的公房,必須經過原單位蓋章才能進行轉讓。
2、注意房屋用途限定
如果購房者是用來居住的可不必在意房屋的使用用途,但是如果購房者想要將房屋用作營業或辦公,那么就需要看下房屋產權證上的使用用途,看下該房屋能否作為辦公場所使用。
3、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利
在相同條件下,承租房屋的人有優先購買房屋的權利,因此購房者想要購買房屋的話,需要等到承租人不夠買房屋的書面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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