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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文旅廳發布《湖北省文化和旅游行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稿)》(后簡稱《辦法》)。
《辦法》提出,湖北省文化和旅游信用評價結果總分為 100 分,評價結果等級分為 A(優秀)、B(良好)、C(中等)、D(較差)4 類。各級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依據信用評價結果對文化和旅游行業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實施分級分類監管。 將行業信用評價結果作為確定“雙隨機”抽查比例和頻次的參考依據,對于行業信用評價等級不同的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采取不同的抽查政策。
【來源: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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