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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成績數據匯總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國家統一高考科目原始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科目轉換成績于6月26日前公布。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疑義,應在成績正式公布次日起2日(自然日)內,向參加考試地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申請復核,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的不予受理。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魯政辦發〔2018〕11號)精神,依據等級分數轉換的基本原則,制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科目分數轉換技術實現方案,以原始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計算分數分段比例,根據規定轉換分數區間比例(3%、7%、16%、24%、24%、16%、7%、3%),劃分A、B+、B、C+、C、D+、D、E八個等級,在每個等級中按照等比例轉換法則進行分數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