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對普通人有用嗎(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立案標準是多少)

        作者: 來源: 互聯網 2023-05-27 14:33:45

         

        1、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立案標準及刑事責任 刑法第395條第一款規定:“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的,可以責令說明來源。

        2、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是合法的,差額部分以非法所得論,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財產的差額部分予以追繳。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3、”根據最高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立案標準及刑事責任刑法第395條第一款規定:“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的,可以責令說明來源。

        4、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是合法的,差額部分以非法所得論,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財產的差額部分予以追繳。

        5、”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的有關規定,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

        6、本罪的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出合法收入,差額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說明其來源是合法的行為。

        7、本罪的主要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

        8、既侵犯了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也侵犯了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與威信。

        9、此類犯罪有的可能是以非法手段獲得的國家或集體的財產,有的則可能是非法從私人合法財產中取得的財產。

        10、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其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且差額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說明其來源是合法的行為。

        11、構成本罪在客觀方面必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一是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且數額巨大。

        12、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

        13、這里所說的“財產”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實際擁有的財產;“支出”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已經實際對外支付的款物。

        14、“合法收入”是指依法屬于行為人合法占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遺產繼承等。

        15、二是行為人不能說明這些巨大差額財產的合法來源。

        16、也就是說財產的來源不明。

        17、本罪不僅要求財產占有和支出與合法收入有巨大差額,而且要求這一差額來源于不合法的收入。

        18、財產來源不合法的結論是由行為人不能證明其財產的合法性而推論得出的。

        19、至于行為人以何種方式,采取什么手段非法獲得財產的,這些都不是必須查明的情節。

        20、如果能查明財產來源的合法性,則不構成本罪。

        21、如果查明財產系某種或幾種犯罪所得,如貪污、受賄、走私等,該定什么罪就定什么罪。

        22、3.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只能由國家工作人員構成。

        23、4.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

        24、因為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財產或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其巨大差額財產的來源是非法的,當司法機關責令其說明來源時,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

        25、但并不是行為人在客觀上說不清財產來源,而是主觀上不愿說明,或有意編造財產來源的合法途徑。

        26、本罪的認定注意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

        27、刑法所規定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必須是國家工作人員。

        28、 根據刑法第395條的規定,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財產的差額部分予以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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